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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21:40:07 股吧网页版
灵康药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度,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自强(审计委员会主任,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何前、董事张辉等三名成员组成,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
全部会议。主要就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审阅了全年的定期报告,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 2022 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 2022 年生产经营情况及内控建设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

2、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的监督及评估

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计划、范围、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的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途径,掌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要求并指导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与日常督查,落实经营和财务风险控制。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 2022 年年报审计期间,安排注册会计师提前进行预审工作,对审计过程中涉及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并协调解决,确保年报涉及工作及时完成。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相应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2024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潘自强、何前、张辉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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