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冠新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对永冠新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97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东
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上定价与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64.7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47.9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95.1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9]0539 号)验证。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73.32 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入 2.34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06 万
元,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95.82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永冠转 1”)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0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520 万
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后,实际收到可转换
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51,470.00 万元。该款项由兴业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国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账号为:446880574699)。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外部费用 286.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1,183.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并由其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489
号)。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213.71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27.73 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0.02 万元,项目结项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556.3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三)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永冠转 2”)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3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7,000 万元,每张面值 100 元,共
计 77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期限 6 年。扣除含税承销费用后,实际收
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76,576.00 万元。该款项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朱家角支行(账号为:436483112270)。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外部费用 697.5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76,302.47 万元。上述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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