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2,723,583.09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8,032,798.02 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803,279.80 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 38,226,130.60 元,加上
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481,766,984.0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8,770,371.6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191,130,741 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070,775 股。以 184,059,966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608,994.90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3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070,775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
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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