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6-1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晶华新材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4,062,92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0元/股,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6,222,997.1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2,264,335.4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3,958,661.6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93号),经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2023年7月18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350,195.56元(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
427,872,801.54元 , 汇 入 公 司 在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永丰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
:50131000945297528)。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投资总额 资金额
1 年产 6,8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 19,122.30 19,122.30 18,522.84
年产 OCA 光学膜胶带 2,600 万 m2、硅胶
2 保护膜 2,100 万m2、离型膜 4,000 万m2 20,000.00 20,000.00 19,373.03
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4,500.00 4,500.00 4,500.00
合计 43,622.30 43,622.30 42,395.87
注:上表中“调整后投资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总额 43,622.30 万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226.43 万元后,根据募集资金净额 42,395.87 万元对各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后的投资金额。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 6,8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扩建项目”为“年产 8,600 万平方米电子材料技改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后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