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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丰科技:晨丰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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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合法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会议召开前以书面形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阐明发言主题,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宜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禁止录音、拍照或录像。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证券部联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14∶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主持人:丁闵先生

五、会议主要议程安排

(一)宣布本次会议现场出席情况

(二)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举手通过)

(三)宣读并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的议案》

六、股东提问和发言

七、现场投票表决(由监票人主持表决工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见证结果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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