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 于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4]字 0424 第 112 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目 录
释义...... 1
正文...... 6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二、 发行人实施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6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四、 发行人的设立...... 9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10
六、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上市后的演变...... 13
八、 发行人的业务...... 13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5
十、 发行人拥有或使用的主要财产...... 15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7
十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8
十三、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 19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9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0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21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 21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2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23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3
二十一、 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法律风险评价...... 25
二十二、 结论意见...... 25
释 义
除非另行特殊说明,在本法律意见书中的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简称 全称
发行人 指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指 发行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事宜
晨丰有限 指 浙江晨丰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前身
江西晨丰 指 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江西晨航 指 江西晨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晨丰商贸 指 浙江晨丰商贸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明益电子 指 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宏亿电子 指 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印度晨丰 指 CHENFENG TECH PRIVATE LIMITED
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
通辽金麒麟 指 通辽金麒麟新能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辽宁金麒麟 指 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国盛电力 指 辽宁国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旺天新能源 指 通辽市旺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广星发电 指 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东山新能源 指 赤峰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广星配售电 指 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玉丰新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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