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5 17:51:10 股吧网页版
晨丰科技:关于“晨丰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关于“晨丰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的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21 年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晨丰转债”),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
证券”)作为“晨丰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发出《关于
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晨丰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适用简化程序的“晨丰转债”2024 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 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3628

(三)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 年

3、发行规模: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1,500.00 万元

4、票面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 0.7%、第三年 1.0%、第四年 2.0%、第五
年 2.5%、第六年 3.0%

5、债券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7 年 8 月 22 日

6、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晨丰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9 日(星期一),即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
(四)会议时间: 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五)会议召开地点:线上

(六)会议形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七)投票表决期间: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17:00 前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内(即 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17:00 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
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内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为《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 17:00 结束,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
异议。

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00%,反对 0%,弃权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方式、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晨丰转债”202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