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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5 17:12:54 股吧网页版
石英股份: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3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130 元/股(含本数)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 82.91 元/股(含本数)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5 月 22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130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4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3-08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74,800 股,占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前总股本的0.1314%,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的0.0877%;购买的最高价为 87.00 元/股、最低价为 70.86 元/股,累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37,209,515.91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7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的《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4)。

根据相关规定及《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0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82.91 元/股(含本数),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60,802,326×5.70)÷361,277,126≈5.6925 元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360,802,326×0.5)÷361,277,126≈0.4993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0-5.6925)/(1+0.4993)=82.91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 82.9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0.61 万股,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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