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 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相关报告,同时对本次年报相关 事项出具了专项报告。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 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开展审计工作所具备的条件
(一)经公司查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以及为公司 审计所配备的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质量管理水平、审计工作方案等,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开展审计工作能力,并能够确保及时、高效的完成 公司审计工作。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所有职员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 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组成员和 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 员始终保持了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 注和职业谨慎性。
二、 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前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了解后制定了审计计划,并就审计
计划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1月对公司2023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 工作,2024年1月初正式进场审计,经过两个阶段的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 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在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 项”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进行了重点沟通。
(四)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年报前,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向公司出具了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正式报告。
三、评估结果
综上,我们评估确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 认真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其他 相关报告。
安徽省天然气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