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2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决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到委员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委员审议和投票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通过对姜从斌、何国胜、孙庆君、郭先鹏、张彦军、朱玉营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上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同意提名姜从斌、何国胜、孙庆君、郭先鹏、张彦军、朱玉营为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通过对杨鹃、曹俊雅、张文亮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上述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上述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同意提名杨鹃、曹俊雅、张文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名委员会委员:张文亮、王秀江、孙庆君
2024 年 9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