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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盛洋科技
股票代码:6037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叶利明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森海豪庭槐树园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西路 144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西路 144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西路 144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徐凤娟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森海豪庭槐树园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西路 144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叶盛洋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森海豪庭槐树园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西路 144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叶美玲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桂花园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西路 144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叶建中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秀水苑枫桂阁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人民西路 144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2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盛洋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盛洋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2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盛洋科技、公司 指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盛洋控股集团 指 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叶利明、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凤娟、叶盛洋、
叶美玲、叶建中
芯辰投资、受让人、受让方 指 绍兴市越城区芯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公司控股股东叶利明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洋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徐凤娟、叶盛洋、叶美玲、叶建中分别将其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有的公司 9,933,000 股、 5,545,070 股、 2,495,500
股、 9,800,000 股、 2,800,000 股、 2,625,000 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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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