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3 18:48:41 股吧网页版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1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需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汇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曾玉波、彭维、范敏燕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与《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