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17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401 号文),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382,714 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2.15 元,募集资金总额 356,999,975.10 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 8,924,999.38 元(含税)后,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
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昌吉分行 728728036013000067021 348,074,975.72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83.88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34,674.14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银行手续费 0.01 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 232.51 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
979.25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268.35 万元,其中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1,068.35 万元,理财产品余额 7,2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存款账号 存储余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513010100100270496 3,945,378.30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513010100100261577 5,285,025.98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 513010100100308603 1,453,088.07
合计 / 10,683,492.3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 1-12 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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