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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1 17:29:32 股吧网页版
东方环宇:东方环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出具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均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且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提名李明先生、田荣江先生、陈思武先生、李伟伟先生、田佳女士、董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曾玉波先生、范敏燕女士、刘安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范敏燕 彭维 田佳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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