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4-013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租用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曹勇先生租赁其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
美金融城 2 幢的办公楼(建筑面积共 1,012.07 平方米)做办公用途使用。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租金为 7.70 万元/月,预计此次交易金额合计 92.40
万元。
本次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
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未达到绝对值 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公司办公场所问题,公司拟继续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曹
勇先生租赁其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 2 幢的 2701 室、2702 室、2707 室、
2708 室(建筑面积共 1,012.07 平方米)做办公用途使用,租赁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 日
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租金为 7.70 万元/月,预计此次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 92.40 万
元。
本次房屋出租方曹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
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未达到绝对值 5%以上,本次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联关系
曹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方式 数量(万股) 比例 备注
直接持股 2,807.78 29.25%
间接持股 1,993.26 20.76% 本人持股,未计算一致行动部分份额
合计 4,801.05 50.01%
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曹勇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305231977******16,现居住地为浙江省安吉县。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易标的
公司向曹勇先生租用的办公场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 2 幢,建筑面积共 1,012.07 平方米。该处办公场地为曹勇先生个人所有,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租金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与办公楼所在地的租赁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办公场所租赁的定价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合同双方
出租方(甲方):曹勇
承租方(乙方):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赁房屋情况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2幢2701室、2702室、2707室、2708 室出租给乙方。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处房屋的建筑面积共 1,012.07 平方米。
(三)房屋租赁期
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
(四)租金的计算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77,000 元(含税)。租金每 6 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应于到
期前 30 天支付房租。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维持房屋正常运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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