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6:39:06 股吧网页版
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窦红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窦红静作为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窦红静,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04年1月至2007 年12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2009年3月至2010年4月为加拿大女王大学博士后;2008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2015年2月至2017年1月为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化学学院玛丽居里研究员;2015年1月至2021年7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21年8月至今为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长聘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涉及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我 没 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 、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 荐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6 5 1 0 0 否 3

本人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
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 ,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积 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 ,在 本年度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 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1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其 中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1 次,未
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 ,本 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将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 ,及 时反馈公司,促使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 会 、董 事 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 ,对公司湖北新建项目通过观看实时视频和现场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