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6 16:32:06 股吧网页版
天安新材: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603725

2024 年 9 月

目 录

1.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议案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1、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和安排会务工作。

2、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3、会议审议议案时,只有股东或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4、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5、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侵犯公司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提交公安机关由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 日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下午 14:30

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聚锦路鹰创园鹰牌陶瓷集团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吴启超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参会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主持人宣布股东和代理人到场情况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4、报告并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股东发言,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等回答股东提问

6、推举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7、对议案进行表决

8、会场休息(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9、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与会董事、主持人、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12、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