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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81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1 - 2024/6/24 2024/6/24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389,322,77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0,001,740 股,实际以 379,321,03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0,725,003.59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79321032×0.081)÷389322772≈0.079 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转增股本或送红股,故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79)÷(1+0)=(前收盘价格-0.079)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1 - 2024/6/24 2024/6/24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喻信辉先生、喻慧玲女士。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为 0.081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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