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3 17:12:52 股吧网页版
常青股份:常青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证券代码:603768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修订。本次《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上限和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将原定发行数量上限“不超过 61,200,000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40,800,000 股(含本数)”,将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40,80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大型压铸 62,654.66 31,400.00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