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泰环保”)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305 号)。公司董事会现就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3 月,联泰环保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向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投资”)和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汇健”)股权;2023 年 12 月,联泰环保将其持有的天汇健股权全部出售给联泰投资。天汇健的主营业务为废弃动植物油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其供应商主要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及餐饮管理公司,由于行业特性,其采购业务缺少完整的支持性资料,因此,立信无法就联泰环保2023年度营业成本中与天汇健相关的 29,861.89万元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情况说明
形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原因是由于立信未能就2023年度利润表中天汇健营业成本 29,861.89万元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已将持有的天汇健股权全部出售给联泰投资。立信对公司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5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汇健相关财务数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
2024 年 1-6 月合并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综上立信认为导致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在本年已消除。立信在本报告期出具了《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526 号),认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在本年已消除。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
特此说明。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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