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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2 17:22:21 股吧网页版
福斯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3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致力于薄膜形态功能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 2003 年起通过自主研发进入光伏胶膜市场,逐步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胶膜供应商,连续多年全球市场占有率 50%左右。公司光伏胶膜产品系列丰富,涵盖适用于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单面电池/双面电池、单玻组件/双玻组件等不同技术路线的多样化需求,并不断满足近年来下游组件技术变化对光伏胶膜提出的新要求。在光伏胶膜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公司的光伏背板业务也快速增长,预计 2023 年度公司光伏背板产品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二。公司积极推进“立足光伏主业、大力发展其他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战略,基于薄膜形态高分子材料的关键共性技术,积极推进电子材料及其他领域新材料产品的开发运用。其中,电子材料为公司重点开发的新产品,系 PCB/FPC 产业最核心的工艺材料之一,目前公司的电子材料产品已进入大型 PCB 厂商的供应体系,该业务未来随着 AI 算力基础设施、人形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化等新兴产业的兴起,将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公司自 2014 年上市以来,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持续保持高速增长,2020 年

度至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83.93 亿元、128.58 亿元、188.77 亿元。近年公

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用于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展,新增了滁州光伏材料和嘉兴光伏材料等生产基地,很好地满足了光伏行业快速增长的需求,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4 年度,公司将继续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越南年产 2.5 亿平米光伏胶膜项目”“杭州年产 1 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等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和新业务发展潜力,为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

1、持续稳定现金分红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 8.79 亿元。

2024 年度,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资金实力情况,继续保持稳定的现金分红,并考虑将原有的一年一度现金分红方式改变为一年多次现金分红,例如考虑实施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或春节前现金分红,让全体股东拥有更高的获得感。

2、推动落实回购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合法权益以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发布了股份回购计划,

合计拟使用不低于 0.8 亿元(含)且不超过 1.5 亿元(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0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3%,回购金额已达 0.74 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加快创新技术发展

创新技术发展始终是公司取得长足发展的第一动力,研发投向除了材料和配方之外,还包括对设备和工艺的投入。公司建有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配备先进的实验仪器和检测设备,具备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光伏封装材料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CNAS 检测中心等资质。截至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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