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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8:37:12 股吧网页版
歌力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小雄)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小雄)

我作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紧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构建及完善状况,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周小雄: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理学士,清华大学 EMBA。曾任广东证券公司业务部副经理,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秘书科副科长、分业管理处处长、基金托管处处长,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珠海市迈兰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波顿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神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南沙科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
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7)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及 1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参会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周小雄 6 6 6 0 0 否 1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我对年度内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此外,本人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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