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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6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4000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12 - 2024/6/13 2024/6/13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5 月 20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369,092,878 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359,645 股后的股份数量363,733,233 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7,295,975.92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差异化权益分派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因此,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即363,733,233×0.24000÷369,092,878≈0.23651 元/股(含税)。
公司本次仅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无送股和转增股本,因此,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上述公式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3651)÷(1+0)=(前收盘价格-0.23651)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12 - 2024/6/13 2024/6/1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深圳市歌力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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