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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能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3
第三章 董事会提案与召集......5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8
第五章 董事会的表决与决议......9
第六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档案保存......13
第七章 附则......14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五条 董事会成员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一般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 董事会关于交易事项审批权限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租入或出租资产等交易事项属于下列任一情形的,由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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