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9:27:40 股吧网页版
豪能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目 录 ...... 2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3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3
第四章 通知与召开 ...... 4
第五章 决策程序 ...... 5
第六章 附则 ...... 5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的其他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通知与召开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应资料和信息,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工作组负责人可参加(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方面专家列席会议。

第十三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董事会秘书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决策程序

第十八条 工作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工作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工作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若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除上下文另有所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