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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1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胡先宽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
康发展,2024 年 7 月 5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7/5,由董事长胡先宽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6,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9.1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437.1584 万股~655.7377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
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71%~1.06%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1、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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