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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7:18:59 股吧网页版
顾家家居:顾家家居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何美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何美云,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专业委员,平安证券浙江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施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12月8日至2024年2月1日期间任顾家家居独立董事,因董事会换届,自2024年2月2日起不再担任顾家家居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顾家家居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顾家家居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顾家家居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顾家家居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顾家
家居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顾家家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在与顾家家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6)为顾家家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8)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6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2次;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10次,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1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公司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

事会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属专门 东大会
独立董 委员会 情况

事姓名 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次 出席股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数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何美云 8 8 6 0 0 否 10 0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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