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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3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扬联众”)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 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521 号)(以下简称“《 《 工作函》”)。公司在收到《 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经认真核查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 工作函》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相关公告显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系因公司预付北
京星驰邦汽车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星驰邦)账龄超过 1 年的4.02 亿元款项资金流向及相关业务的合理性、款项可回收性存疑。2023 年度,公司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其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并出具专项说明称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影响已消除。
专项说明显示,截至 2023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收回上述款项,系由北京星驰邦委
托海南经济特区海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富信息)支付。公开信息显示,海富信息注册资本仅 100 万元且未实缴,参保人数为 0。请公司向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1)海富信息成立至今股权沿革、核心人员和主要经营业务,海富信息与北京星驰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往来;(2)结合海富信息的实缴资本、人员及经营情况说明其向公司付款的最终资金来源,北京星驰邦委托其付款而不直接向公司付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未能
识别、披露的交易安排;(3)公司与北京星驰邦沟通退回预付款项的具体过程、参与人员和历次沟通情况、达成的具体协议或安排,相关款项退回后的存放和使用情况;(4)年审会计师就相关预付款的资金流向及相关业务的合理性所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过程和获取的具体审计证据,是否已获取前期北京星驰邦未向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本期判断上述预付款项所涉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资金去向无异常的具体依据及其充分性,认定相关事项的影响已消除是否合理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独立董事对问题(1)(2)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海富信息成立至今股权沿革、核心人员和主要经营业务,海富信息与北京星驰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往来;
经过公司核查,海富信息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
2、核心人员:蒋明皓(总经理)、张晓龙(监事)、丁树钰(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历史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合作关系。
3、主要经营业务:充分利用海南自贸岛的税收优惠政策,从事与车辆相关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整车销售、二手车交易、汽车零配件零售、行业咨询、商品贸易等。
4、成立至今股权沿革:2023 年 9 月 1 日前股东为海南经济特区海富投资有限公
司(认缴出资额:100 万元,出资比例:100%);2023 年 9 月 1 日后至今股东为海
口海富创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25 万元;出资比例:25%),海南鸿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75 万元;出资比例:75%)。上述公司与公司实控人没有合作关联及关联关系。
海富信息在海南自贸区的成立,从事汽车相关业务时可以享受到税收的优惠。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与其关联公司海南海富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海富国际”)共享商业合作渠道和员工资源。
其中,海富国际,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海南鸿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认缴 1,500.00 万元/实缴 63.5 万元),海口海富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认缴 500.00 万元/实缴 0 万元);核心人员:蒋明皓(总经理)、张晓龙(《 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姜先华(《 监事)。依托于较为成熟稳定的
业务链条,借助于专业化的外包体系,海富信息可以在较少员工的基础上确保业务灵活、有效的开展。
历史上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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