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3
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联众”、“公司”、“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扬联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7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
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26,936,88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4.26
元,募集资金总额 384,119,908.80 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5,30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78,819,908.80 元,扣除其他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费用 1,498,997.06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377,320,911.74 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就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事 项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1BJAA190377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0,926.65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品牌新零售网络运营建设项目、智慧营销云平台建设项目、创新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77,320,911.74 元,低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909,266,500.00 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其中“智慧营销云平台建设
项目”调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为 0 元,该项目已终止投入募集资金。具体调整
如下:
单位:元
原计划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截至 2024 年 6 月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集资金 集资金(扣除发行 30 日已投入募集
费用) 资金金额
品牌新零售网络 435,989,600.00 355,583,600.00 188,320,911.74 5,752,836.72
运营建设项目
智慧营销云平台 221,601,500.00 186,079,800.00 0 0
建设项目
创新技术研究中 107,601,700.00 97,603,100.00 76,000,000.00 0
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00.00 270,000,000.00 113,000,000.00 113,000,000.00
合计 1,035,192,800.00 909,266,500.00 377,320,911.74 118,752,836.72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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