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文凯先生、独立董事许永春先生和董事陈平先生组成,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文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一)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度工作计划》、《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共 12 项议案。
(三)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合作投资协议之解除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有效运作,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全面细致地加强内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运作情况,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时遵照《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利与程序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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