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10 月 14 日,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通过电话、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正平女士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拟进一步明确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343.10 万元,发行数量为 403,431
手(4,034,310 张)。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T
日)至 2030 年 10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票面利率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
第六年 2.5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
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4 月 23 日,非交易日顺延)起
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10 月 16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5.45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①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②发行对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 A 股股
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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