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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 浙江

二〇二四年(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事 ...... 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7
第七章 监事会 ...... 29
第一节 监事 ...... 29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1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 37
第一节 通知 ...... 37
第二节 公告 ......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41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2
第十三章 附则 ...... 43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系由胡健、金志好、浙江泰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新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1439822750。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0 股,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558.8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公司住所地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财务负责
人(财务总监,下同)1 名、总工程师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创造更有价值的产品,实现企业、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双氧水、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的生产(涉及前置审批的产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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