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1 17:35:57 股吧网页版
鼎胜新材: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闻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闻斌、郭玉作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闻斌、郭玉作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不超过6,9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压缩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江苏荣丽达进出口有限公司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监事会认为,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江苏荣丽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100%比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