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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2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贵所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说明,并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 4.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公告将募集资金用途由“15 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
项目”变更为“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88 亿元,实施主体为盐城永悦,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装修改造并购置生产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扩大无人机产能,项目建设期预计18个月。年报显示,报告期内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791.60万元,但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期,公司公告显示,公司通过盐城永悦工厂向中传华夏交付 MX450 航拍飞行器。
请公司:(1)补充披露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采购的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交易金额、关联关系、往来款余额及实际交货情况,相关资金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2)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所涉资产科目的明细,结合市场及行业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造价虚高、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等情况;(3)补充披露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设计产能、实际产能、生产量,结合公司无人机生产和交货情况,说明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原因及合理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4)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前景、过往订单执行情况及在手订单说明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进一步论证项目推进的必要性及审慎性,未来推进是否存在障碍。
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采购的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交易金额、关联关系、往来款余额及实际交货情况,相关资金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023 年度,公司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的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类型 交易金额 往来款科目 往来款年末余额 交付/建设状态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广东启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款 67.80 - - 已到货并转固 否
2 济南邦德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款 5.10 - - 已到货并转固 否
3 江苏博磊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1,200.00 其他非流动 24.77 尚未完工 否
资产
4 江苏丰达国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款 850.00 - - 完工 否
5 江苏明升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房产土地 1,500.00 其他非流动 3,500.00 尾款尚未支付, 否
款 资产 尚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6 宁波市海达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设备款 18.70 - - 已到货并转固 否
7 盐城隆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60.00 应付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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