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被保荐公司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老百姓”)
保荐机构名称 高盛(中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中国”、“保荐机
构”)
联系方式:021-24018997
保荐代表人姓名:贺佳 联系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47
层
联系方式:010-66273816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云琪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8 层
1807-1819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4 号)核准,老百姓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0,453,673.8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5,179,765.2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5,273,908.51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高盛中国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11号持续督导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负责对老百姓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的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1 个
完整会计年度,即自 2022 年 2 月 10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
高盛中国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老百姓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高盛中国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制度,并根据老百姓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高盛中国已与老百姓签订保荐协议,该等协议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高盛中国通过日常沟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
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的督导工作。
高盛中国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16 日对老百姓进
行了年度现场检查。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经核查,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项。
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经核查,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 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的事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项。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了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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