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5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 年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加深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与投资者建立一个互相信任、利益一致的公共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公司股东(包括现时的股东和潜在的股东)、基金等投资机构、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监管部门及其他境内外相关人员或机构。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所称的投资者为上述人员或机构的总称。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内容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制订的相关规则向投资者披露公司有关信息;
2、诚信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如实地向投资者报告经营情况,不做虚假和不实报告;
3、充分性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地、完整地传达公司有关信息;
4、公平性原则:平等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
5、主动性原则:借助各种媒体,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
6、高效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提高与投资者的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主要内容:
1、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产业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方针、经营宗旨和经营计划;
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和融资、重大担保及其变化、重大收购重组、重大对外合作、重大关联交易、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管理层的变动、董事会情况及股东会情况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3、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
4、与公司有关联的或有可能影响到公司经营状况的外部经济和政治环境的信息;
5、投资者关心的其他信息。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和方式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管负责人。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经营运作、发展战略等信息,
具体负责安排和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七条 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董事会办公室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有:
1、收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2、筹备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以及准备会议有关材料;
3、组织公司定期(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的编写、设计、印刷和寄送工作;
4、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股东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对于电话咨询需由专人负责及时回复;
5、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网站专栏需专人负责,并及时回复相关咨询或质疑;
6、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不定期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7、建立与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公共媒体、上市公司协会和投资者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良好的公共关系;
8、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9、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跟踪反映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的关键指标,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决策层参考;
10、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发生大额经营亏损、盈利大幅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给公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信息披露方案;
11、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分公司、参控股公司应协助董事会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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