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603887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公告编号:2024-087
债券代码:113596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78 号《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226,415.09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3,773,584.91 元。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365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与子公司香江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系统”)、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云动力”)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之一:
单位:元
银行账户名 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5013 1000 8747 07250
开户银行名称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存储金额 /
账户之二:
单位:元
银行账户名 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5013 1001 0072 32821
开户银行名称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存储金额 /
账户之三:
单位:元
银行账户名 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5013 1000 8747 17327
开户银行名称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存储金额 /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之一: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之二: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二之三: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因公司与“香江科技”、“香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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