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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7 18:52:04 股吧网页版
新澳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俞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俞毅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现担任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为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 151 人才培养对象,浙江省产业转型升级基金决策咨询委员会特聘专家。历任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浙江省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现任本公司、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分别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股东 出席股东
董事会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俞毅 8 8 0 0 0 否 4 4

报告期内,本人均能按时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
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
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
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
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
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参加专业委员会情况

1、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参加了1次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根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共主持召集了1次会议。在公司高管
和董事换届选聘工作中,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
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确保被提名人具备
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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