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5 18:08:47 股吧网页版
新澳股份:新澳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6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6884443G。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68 万股,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Xinao Textiles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

邮政编码:31451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30,490,943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以下又称“财务总监”)等。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以毛纺产品为主导,发挥企业优势,转换经营机制,实现制度创新,树立现代企业形象。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毛条、毛纱的生产、销售;纺织
原料(除白厂丝)和产品的批发、代购代销;企业自产的毛纱、毛纺面料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为 8,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浙江龙晨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沈建华等 47 名自然
人,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浙江新澳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07 年 10 月31 日止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相应比例进行折股作为对股份公司的出资,于 2007年 12 月 5 日止全额认购完成:

序 发起人姓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实缴股份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号 名或名称 (股) (%) (股)

序 发起人姓 认购股份数 持股比例 实缴股份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号 名或名称 (股) (%) (股)

1 沈建华 40943104 51.1789 40943104 净资产 2007.12.5

2 朱惠林 3391927 4.2399 3391927 净资产 2007.12.5

桐 乡 市 龙

3 晨 投 资 有 3255172 4.0690 3255172 净资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