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春秋电子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果 联系电话:021-61649909
保荐代表人姓名:訾帅伟 联系电话:0510-85200510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秋电子”)于 2023年 3 月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英证券”)担任该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英证券需履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同时,因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应对春秋电子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华英证券对2023 年度春秋电子的持续督导工作,汇报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春秋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电子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春秋电子签订了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
明确双方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和义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资料检查等方式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经核查,春秋电子未发生需按有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再制定 规事项。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经核查,春秋电子及相关当事人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未发生需公告的重大违法违规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事项以及违背承诺的情况。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或财务
顾问采取的督导措施。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 保荐机构已督促春秋电子遵守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所做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出的各项承诺。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已督促春秋电子建立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健全并有效执行相关公司治理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制度、规则。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保荐机构已督促春秋电子建立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健全并有效执行相关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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