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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20:06:07 股吧网页版
好莱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 则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独立董事

第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第三条 公司聘任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的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并依据中国证监会不时修改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调整或增加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占有的比例。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应当依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独立董事办法》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五)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九)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及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人员;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及第(六)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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