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20:06:14 股吧网页版
好莱客: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袁英红女士、独立董事李胜
兰女士和董事沈汉标先生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
任期届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由独立董事袁英红女士、独立董事李胜兰女士和董事郭黎明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袁英红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2月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二)2023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2023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门2022年度工作情况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3年8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2023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以下为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司农事务所年报审计期间,司农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密切的沟通,同时对审计工作进行了跟踪配合。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差错调整、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控制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司农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同时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司农事务所的沟通及配合,确保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能够及时完成。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1、重大关联交易

对于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均本着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认真细致地查阅关联交易内容以及必要的文件资料,积极与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交流。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资质资格、业务规模、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项目成员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求证,认为司农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执业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