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四月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1.2 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1.3 条公司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44143864U。
第 1.4 条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 1.5 条公司中文全称: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Hangzhou Youngsun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第 1.6 条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九路 1 号。
邮政编码:310030
第 1.7 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7,902,458 元整。
第 1.8 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1.9 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1.10 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1.11 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 1.12 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 2.1 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竞争,努力建成具有规模经济、水平先进、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为公司和员工开辟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市场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良好的价值和回报。
第 2.2 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包装机械及其零配件、工业机
器人及其成套系统、精密仪器、非金属制品模具、包装材料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计算机软件、自动化信息系统的研发、设计、制作及工程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包装机械的维护、修理,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废旧打包带、塑料颗粒的回收(限企业内经营,废旧金属除外),从事进出口业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 3.1.1 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 3.1.2 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 3.1.3 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公司发行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 3.1.4 条公司的发起人为:吕婕、罗邦毅、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嘉兴鑫盛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金才、马文奇。
第 3.1.5 条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如下:
发起人 认购股数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吕婕 4290 万股 净资产折股 57.2% 2011.10.10
罗邦毅 1110 万股 净资产折股 14.8% 2011.10.10
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 750 万股 净资产折股 10.0% 2011.10.10
杭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 450 万股 净资产折股 6.0% 2011.10.10
马文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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