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12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
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该预案在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有66,690,000股转增至93,366,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
由人民币66,690,000元转增至人民币93,366,000元(以利润分配实施完毕金额为
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本次拟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际情况,需要对《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9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366,000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外销业 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外销业务总监、内销产品总监、制造总监以及由公司董事 务总监、制造总监以及由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
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员。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69万股,公司发行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3,366,000 股,公
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的股份: 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活动。
活动。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股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
份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
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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