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5 17:56:54 股吧网页版
牧高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20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通过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
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 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拟定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牧高笛
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

关联董事徐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董、董董董董董董、董董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徐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