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4-029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5 月 25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议案》。监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及预留授予日(第一批)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行权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发布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6,69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 80,028,000.00 元,转增 26,676,0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93,366,000
股。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P0-V)÷(1+n),其中每股转增股数 n 为 0.40,
每股派息额 V 为 1.20 元,故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7.69-1.20)÷(1+0.40)=18.92 元/份。
2、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1)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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