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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6:57:36 股吧网页版
国茂股份:国茂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邹成效先生及董事陆一品先生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李芸达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3)《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聘任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3、2023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履行监督、核查职能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召开现场会议、会谈、电话沟通等形式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工作沟通,以协调、明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履行专业职责并发表专业意见。在审计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就重要会计问题和重要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在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3 年度,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监察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工作,并结合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就公司的内部审计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的有效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有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以及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等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渠道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内部审计水平,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6、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专业职责。

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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