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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6:57:37 股吧网页版
国茂股份:国茂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以及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鉴定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之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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