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茂股份使用部分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1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38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0.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73,333,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3,333,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566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年产35万台减速机项目 45,000.00 42,384.65
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 30,000.00 14,918.7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1,801.23
合计 80,000.00 59,104.60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2 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向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五)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止。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战略发展规划为前提条件,严格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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