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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6:57:38 股吧网页版
国茂股份:国茂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下
同)

委托理财产品:低风险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 年 4 月 25 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
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
起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13 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向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等购买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

(五)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止。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战略发展规划为前提条件,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明确相关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责,确立审批机制。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时、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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